根据学校财务报销规定,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结束后报销手续需要提供:1.审核签字后的《申请表》;2.差旅费报销单;3.票据粘贴单;4.项目(或会议)通知或邀请函。以上材料经学院、研究生院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。
具体的申请和填写说明如下:
一、参加项目(会议)资助申请说明
1.研究生本人应至少提前2周(10个工作日)在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》中提出申请,填写并保存、打印《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会议资助申请表》,《申请表》要正反面打印,一式一份。
2.《申请表》由导师和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同意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,于会议报到前至少5个工作日报研究生院(行政楼B104室)审核。
3.研究生院审核通过,方能参加项目(会议)。
二、《差旅费报销单》和《票据粘贴单》的格式和填写说明
《差旅费报销单》和《票据粘贴单》从学校财务处网站下载并打印,《差旅费报销单》在前,《票据粘贴单》在后,附上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,并提供相关支付记录。每周三将报销材料交至研究生院(行政楼B104室)审核、签字。格式如下:
行楷字体部分为填写说明,打印时删除。